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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戶民政-如何申請複檢?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1.公費複檢:填具申請書,經市政府審核准予複檢者,即洽送指定之複檢醫院複檢,並由市徵兵檢查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
2.自費複檢:填具申請書,經審核准予複檢者,由役男至選定之複檢醫院複檢,並由複檢醫院將兵役用診斷證明書逕送市府徵兵檢查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役男經准予自費複檢後逾一個月仍未進入複檢程序者,依體位區分標準第六條規定維持原判定體位。目前選定自費醫院:北部臺大醫院及臺北榮民總醫院。中部:臺中榮民總醫院及成大醫院。南部:高雄榮民總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