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共行政-機場回饋金補助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113年度機場回饋金補助居民醫療保健費
補助對象:凡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整年度設籍於本市大園區者。新生兒於112年度在本區辦理出生登記不受設籍滿一年之限制。
申請期間:自113年6月1日至7月31日止。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及臨櫃申辦同歩開放
一、線上申辦:由申請人填寫受補助人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傳送驗證碼)及受補助人金融機構帳戶後,經審查合格撥付補助款。
二、臨櫃申辦:無法線上申請者,請備妥身分證明文件及受補助人資料等,至本公所3樓禮堂辦理,(上班日8:00~12:00;13:00~17:00)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大園區公所0972-863044、03-3850506、03-3865051。
應備文件:
一.使用線上方式上傳個人資料及帳戶資訊,建議使用郵局(全國各地區郵局均可)或大園區農會(代號766新帳戶,竹圍分部7660036除外),可優免手續費。
二.未成年人以95年6月1日(含)之後出生者,得由法定代理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代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