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跨機關調任、代理(兼職)申請單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原於府內機關即有8碼帳號,調任至本所後,其員工帳號仍使用原8碼帳號,故請填妥申請單,請主管核章後送至秘書室,以利帳號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