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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2年4月26日以台內移字第11209110681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