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主辦機關: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二、補助資格:
(一)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整年度設籍於本區者。
(二)新生兒於114年度在本區辧理出生登記,且於114年12月31日仍在籍者,不受整年度設籍限制。
(三)114年期間內戶籍已除戶、遷出本區或其它區遷入者,不符資格。
三、辦理方式:線上申請為主,臨櫃申請為輔。
四、補助金額:符合補助資格者,115年度每人補助新臺幣1,500元。
五、申請期間: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逾期申辦或欠缺相關資料未於期限內補齊者,
視同放棄請領權利。
六、申請方式:
- (一)直撥入帳:114年已提出申請並同意授權,且撥款成功者,115年起自動匯入授權帳戶,不須重新申請。
(二)線上申請:
- 網址https://1100.dayuan.tycg.gov.tw或登入大園區公所官網查詢。
- 請備妥受補助人之身份證、存摺、手機號碼(或操作人)供驗證使用,並提供受補助人聯絡電話,即可於申請期間內全日24小時自由申辦,限國內線上申請。
- 未成年人申請(97年6月1日(含)之後出生)需設籍本區之直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登入申請。
- 請勾選切結同意「本人同意以此次提供之『本人帳號』,自明年度起及往後年度,授權主辧機關於各年申辧期間內,比對、審核資格無誤後,匯入『本人帳號』,以此切結」。未勾選者或非為本人帳號,次年度無法直撥入帳。
(三)臨櫃申請:
- 線上申辦有困難者,請於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持以下文件至公所臨櫃填寫相關資料辧理。
- 文件:受補助人之身份證(如為未成年,以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取代)、存摺、印章及聯絡電話;代辦人或 委託人身份證。
七、注意事項:
(一)匯款帳戶為「郵局」或「大園區農會」免匯費,其它金融機構帳戶須自付匯費,並自補助金額中扣除。
(二)專款專用之「年金專戶」、「救助專戶」不得使用,請提供受補助人其他金融帳戶。
(三)受補助人為禁止戶或警示戶情形,得委託親友受款,須備妥雙方身分證、印章、受款人存摺及其它相關佐證資料等,至公所臨櫃填具資料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