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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施行細則修正:107年起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及月撫慰金將改為每個月發給1次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因應修正後退休法施行細則規定,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及遺
族月撫慰金將自107年1月1日起,改為每個月發給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