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11年度大園區各里範圍內廣播系統維修(含擴充增設、移位、貼標)工程開口合約案
發布單位:
秘書室
發布日期:
111-03-23
截止日期:
112-03-23
提供單位:
秘書室
詳細內容: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更正公告
[機關代碼]3.80.58
[機關名稱]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
[聯絡人]需求單位:方先生;採購人員:劉小姐
[聯絡電話](03)3867703分機115
[傳真號碼](03)3851066
[電子郵件信箱]10016827@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1110703
[標案名稱]111年度大園區各里範圍內廣播系統維修(含擴充增設、移位、貼標)工程開口合約案
[標的分類]工程類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否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5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第93條之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並在原工作範圍內施作,後續擴充於原契約期間內以
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2.增購金額為本案之標餘款,並得擴充至預算上限(NT500,000)。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是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更正序號]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111/03/29
[原公告日]111/03/23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是否辦理減價程序]是,到場減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是,以電子報價單投標
廠商電子報價時,收取電子報價系統使用費 20 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是
[截止投標]111/04/01 09:00
[開標時間]111/04/01 09:30
[開標地點]網路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線上報價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機關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止或預算用罄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
且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為營造業
1.專業營造業 專業工程項目: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增訂或變更,並公告之項目:電信工程(自行施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是否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是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如對事涉履約事項(如工作需求或施工項目等)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需求單位民政課方先生(03-3867703轉115)查詢。
*得標廠商需於得標後將標單(含總表及詳細預估價目表)送至招標機關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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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三、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日起十日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日起十日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四、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五、開標時建請投標廠商在場,如未能參加開標或未攜帶符合前述規定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因而喪失減價、重行比價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時,即視同放棄。
六、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應颱風等天然災變機關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1/03/23 16:2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代碼]3.80.58
[機關名稱]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
[聯絡人]需求單位:方先生;採購人員:劉小姐
[聯絡電話](03)3867703分機115
[傳真號碼](03)3851066
[電子郵件信箱]10016827@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1110703
[標案名稱]111年度大園區各里範圍內廣播系統維修(含擴充增設、移位、貼標)工程開口合約案
[標的分類]工程類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否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5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第93條之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並在原工作範圍內施作,後續擴充於原契約期間內以
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2.增購金額為本案之標餘款,並得擴充至預算上限(NT500,000)。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是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更正序號]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111/03/29
[原公告日]111/03/23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是否辦理減價程序]是,到場減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是,以電子報價單投標
廠商電子報價時,收取電子報價系統使用費 20 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是
[截止投標]111/04/01 09:00
[開標時間]111/04/01 09:30
[開標地點]網路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線上報價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機關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止或預算用罄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
且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為營造業
1.專業營造業 專業工程項目: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增訂或變更,並公告之項目:電信工程(自行施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是否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是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如對事涉履約事項(如工作需求或施工項目等)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需求單位民政課方先生(03-3867703轉115)查詢。
*得標廠商需於得標後將標單(含總表及詳細預估價目表)送至招標機關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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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三、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日起十日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日起十日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四、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五、開標時建請投標廠商在場,如未能參加開標或未攜帶符合前述規定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因而喪失減價、重行比價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時,即視同放棄。
六、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應颱風等天然災變機關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1/03/23 16:2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最後更新日期:1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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