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桃園市中壢區、大園區及八德區為辦理食用番茄109年1230 及110年1月上旬寒流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布單位:
農經課
發布日期:
110-01-23
截止日期:
110-06-30
提供單位:
農經課
詳細內容:
公告事項:
一、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桃園市中壢區、 大園區及八德區, 救助項目為食用番茄, 救助額度以「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 所定蔬菜(一)救助額度為標準,每公頃為5萬元。
二、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 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 救助以一次為限。
三、 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 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一、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桃園市中壢區、 大園區及八德區, 救助項目為食用番茄, 救助額度以「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 所定蔬菜(一)救助額度為標準,每公頃為5萬元。
二、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 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 救助以一次為限。
三、 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 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相關附件: |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23
瀏覽人次:3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