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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老年市民三節禮金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受理單位 : 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補助標準 
符合資格者,每人每節(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發放新台幣2,500元整。

申請資格 

1、 年滿65歲(原住民滿55歲)

2、 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滿6個月以上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身分證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3、 郵局或農會帳戶影本(須配合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作業)。
4、 申請人印章

若您已申請過,只要戶籍或郵局、農會帳戶未異動,不需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