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 : 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補助標準 符合資格者,每人每節(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發放新台幣2,500元整。申請資格 1、 年滿65歲(原住民滿55歲)2、 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滿6個月以上應備文件 1、 申請書。2、 身分證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3、 郵局或農會帳戶影本(須配合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作業)。4、 申請人印章若您已申請過,只要戶籍或郵局、農會帳戶未異動,不需重新提出申請。
受理單位 : 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補助標準 符合資格者,每人每節(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發放新台幣2,500元整。
申請資格
1、 年滿65歲(原住民滿55歲)
2、 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滿6個月以上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2、 身分證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3、 郵局或農會帳戶影本(須配合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作業)。4、 申請人印章若您已申請過,只要戶籍或郵局、農會帳戶未異動,不需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