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計畫為改善無自來水地區民眾用水品質,申裝住宅用自來水後,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助符合補助對象之用戶設備外線工程款:
(一)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二) 自來水普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 二十米(含)以下費用全額補助,超出二十米部分,補助 超出長度費用之三分之二。
(三) 前二款以外情形者,補助三分之之二。
請民眾依計畫規定備妥相關文件,於113年11月15日前向本局提出申請(https://ed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3749&s=11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