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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農民向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受理補助之管路灌溉設施,未達使用年限卻因0403花蓮地震災害造成損壞,得不受「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推廣管路灌溉作業要點」再次申請年限之限制。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聯絡人:許嘉文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因應本次0403花蓮地震災害,為協助災區農民儘速重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提供受理申請管路灌溉設施補助之相關便民措施。


一、有關農民向本署申請補助之管路灌溉設施,未達使用年限卻因0403花蓮地震災害造成損壞,因屬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因 素,得不受「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推廣管路灌溉作業要點」再次申請年限之限制。


二、部分地區因受地震影響導致道路通行受阻,無法立即進行現勘者,農民得先行以拍照舉證方式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