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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戶民政-申請埋葬墓基使用要準備甚麼文件?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依民間習俗埋葬要擇日及選擇墓基方位,確定日期及方位後,請檢具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亡者死亡證明文件、亡者戶籍資料。
3.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及申請人與亡者身分關係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 由公墓管理員帶往墓園選位,並將應備文件資料交由生命紀念館服務區人員登打相關資料,開立繳款書交由申請人前往大園區農會(公庫)繳款,並將繳款收據繳回生命紀念館櫃台,或使用台灣pay QRcode掃描支付規費,或多元繳費方式:信用卡、悠遊付、line pay、街口支付、超商及臨櫃至郵局、台銀,並經複審後再核發埋葬取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