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申請人至當地里辦公處,向里長反應,請里長至現場勘查,如里長評估有必要修復堤防或需要新設堤防,再向區公所提出提報至市政府水務處辦理;有關申請辦法,需請申請人至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圖,並至里辦公處領取土地無償提供使用同意書,以上資料完備後檢具至里長辦公處再予依程序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