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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國民年金辦理保費減免所需文件?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1.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2.全家人口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記事勿省略)
(因全家人口除被保險人外,尚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
(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3.全家人口內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1)16-25歲在學學生,請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外籍或大陸地區配偶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或居留證影本。
(3)最近轉換工作者,檢附服務單位開具之最近3個月內薪資證明。
(4)已歇業之公司或行號負責人者,請附歇業證明。
(5)應徵召入伍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者,應檢附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之證明影本。
(6)國中小學教師、職業軍人,請檢附薪資(餉)單影本。
(7)退休人員領取月退俸者,請附月退金或月撫金通知單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8)退休人員最近1年內領取1次退休金者,請附退休金給付通知書影本。
(9)入獄服刑或失蹤6個月請檢附入獄證明、協尋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0)失業者請檢附離職證明、失業認定及失業給付證明。
(11)無法工作者請附最近1個月內公立醫療機構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出具之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4.受委託辦理之代理人身分證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