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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漁牧-請用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如何申請?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檢附以下資料到區公所辦理:
1.申請書1份(可至公所網站下載)
2.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第1類謄本)及地籍圖各1份
3.申請人及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
4.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