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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及所屬機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教材及簡報(112年12月修訂版)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一、依據內政部113年4月1日台內人字第11303209672號函辦理。

二、旨揭教育訓練教材及簡報,已刊載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主題服務/政府資訊公開/性別平等專區/CEDAW教材」,請參考運用。

三、資料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