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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側溝管(纜)線附掛申請

  • 發布單位:工務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桃園市政府標準作業程序
道路側溝管(纜)線附掛申請

壹、目的:為有效管理有線廣播、電視及行動電話、固定通信網路業者暫掛道路側溝之纜線,特訂定道路側溝管(纜)線附掛申請作業程序,審核業者之申請應依本作業程序辦理。
貳、摘要:為有效管理業者申請纜線暫掛道路側溝,審核申請應依本作業程序辦理。
參、受理機關:各區公所。
肆、相關法令及規定:桃園縣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處理要點。
伍、應附證件、書表、其他文件及份數:
一、桃園市政府道路側溝管(纜)線附掛申請書【(民)表1】2份。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發之有線電視籌設許可證或系統經營執照(有線電視業者),或交通部核發之電信事業籌設同意書或特許執照(行動電話業務),或綜合網路業務網路建設籌設同意書或特許執照(固定通信網路業者)影本。
三、公司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申請暫掛道路側溝之計畫書圖,應包括下列圖說資料:
(一)分配線網路佈設路線圖。
(二)使用道路側溝位置圖及長度。
(三)設計平面圖。
(四)既有附掛線路平面圖。
(五)設計斷面圖。
(六)引上管設置位置詳圖。
(七)施工時交通維持計畫及施工後現場環境復原措施。
(八)其他應行記載事項或文件。
五、桃園市政府道路側溝管(纜)線附掛切結書【(民)表2】。
六、桃園市政府道路側溝管(纜)線附掛租賃契約書【(民)表3】。
陸、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無。
柒、名詞解釋:無。
捌、其他:審查機關:各區公所;收費訂約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玖、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