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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防救辦公室任務編組表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區中心為任務編組,置指揮官一人,副指揮官一人至三人及各任務編組。指揮官由區長兼任,指揮官因故未能及時在場時,得由副區長、主任秘書依序兼任,或由區長指定代理人;副指揮官一人至三人由主任秘書兼任副指揮官,副指揮官因故未能到場時,得由主任秘書兼任,或由指揮官指定代理人。
大園區公所災害防救辦公室3861121

災害防救辦公室任務編組表